(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领域改革创新,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源执法监察责任制度的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落实网格责任。市国土资源局行使下列网格化管理职责:一是是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元划分市级网格责任区、明确责任人、确定网格责任及奖惩措施。二是组织、指导全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任务、目标、基本要求等。三是对县(市)、区、开发区国土资源局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对县(市)、区、开发区国土资源局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五是每年底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县(市)、区、开发区国土资源局行使下列网格化管理职责:一是组织、实施本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以乡(镇)、街为单元划分县(区)级网格责任区、明确责任人、确定网格责任及奖惩措施,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制定年度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明确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执法动态巡查、监督检查基本频率等。二是对本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对本辖区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四是每月全覆盖网格化管理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每月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乡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所行使下列网格化管理职责:一是实施本区域网格化管理工作,以行政村、特殊区域为单元建立村级网格责任区、明确责任人、确定网格责任。制定年度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工作计划应明确每个网格责任区域、每个网格责任人员、执法动态巡查路线、执法动态巡查时段、执法动态巡查频率等;二是对每个网格责任人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三是每周全覆盖网格化执法动态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每月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落实报告备案制度。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局制定下发的《吉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吉市国土资发[2014]3号)文件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主体、违法性质、实施时间、违法行为、位置面积、违法用途、进展情况等基本行为进行初步调查判定,采集书证物证。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对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予以制止。在核定违法事实后必须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书面报告,同时向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对明显涉嫌刑事犯罪重大违法行为,及时向同级司法机关通报,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
(四)切实履行职责。网格化管理各级干部要恪尽职守,定期、不定期深入一线,监督指导责任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同时,要对网格化责任区的违法行为负总责,发现问题督促督办或按规定及时报告。要进一步增强严格执法、敢打硬仗的决心,确保履职到位,监管到位。
四、目标责任
推行网格化管理,是全面构建和完善我市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预防机制、发现机制和纠正机制的重要内容。为此,应当坚决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动态巡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总结以往巡查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法规政策宣传、地籍调查、基本农田划定、矿业权设置等工作和现代化科技手段,将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责任,加强巡查,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以促进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是进一步健全国土资源执法信息网络建设。国土资源执法信息网络是巡回检查和卫片执法检查的重要补充,是预防和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国土违法行为发生地大多在我市的农村、工矿区、城乡接合部、社区等地方,发现违法行为最早的应该是最基层的村组、社区干部群众。要建立健全基层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基层信息员作用,及时提供线索,及时发现问题,及早消灭违法行为,必须做到“地动我知”,绝不使其形成违法事实,给执法工作带来被动。
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国土所的优势和作用。乡(镇)国土所是最基层的组织,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已成为其重要职责之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局要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发挥基层国土所对辖区内国土资源利用开发活动观察最直接、反应最灵敏的优势,落实责任,协作配合,健全执法监管的新机制。在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扎实推进国土资源执法工作,重点落实基层国土所作为国土资源执法巡查最前哨的主体责任。
五、组织领导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立新 局长
副组长:佟延明 副局长
成 员:于 萌 永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玉琢 舒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于东成 磐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福祥 蛟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春岩 桦甸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修 成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船营分局局长
姜洪波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昌邑分局局长
董文林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龙潭分局局长
李 璞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丰满分局局长
马招宏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局长
赵永君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分局局长
萧玉艳 规划处处长
梁宏伟 耕地保护处处长
王 新 土地利用管理处长
陈立和 地籍管理处处长
曾宪军 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张金英 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祖立文 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
刘 淼 法规监察处副处长
胡建伟 地籍事务中心主任
唐小平 监察支队支队长
唐 伟 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支队国土资源专案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管理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全系统上下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成立专门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好网格管理人员的选择使用,落实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要加强执法监察保障机制建设,落实工作经费,配备执法车辆、执法平板电脑及手持GPS测量仪器等设备。要全面做好检查、监管和考核,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信息收集,提高管理效能。各网格管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准确掌握本区域违法违规情况,摸清详细信息,及时报告同级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细化岗位职责,提高网格管理效能,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有效化解各类信访问题。
(三)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各网格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网格化工作运行顺畅。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功效,全面提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能力和效能。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