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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三调办召开第三次国土调查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会议

来源:调查监测处   时间: 2019-12-19 13:56
 吉林市三调办召开第三次国土调查自查

自纠工作部署会议

为贯彻落实省三调办12月17日召开的第三次国土调查自查自纠专题会议的精神,12月18日,吉林市三调办组织召开了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自查自纠会议。

会议第一项首先由市三调办副主任梁宏伟同志简要回顾了前阶段工作,“三调”攻坚阶段,在全体参与人员的共同努力下,10月13日,全市县级初始调查成果完成“一上”报国家,12月16日完成“二上”报国家。我市九个县级初始调查成果全部通过国家核查,平均差错率低至0.22%。同时,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沈阳局也对我市三调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督察,为我市三调成果质量进一步筑牢了防线。

会议第二项,梁宏伟同志对省三调办《关于对国家级内业核查整改后的初始调查成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传达了省三调办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相关精神。

会议第三项,市三调办主任李景柱同志强调:这次自查自纠,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夯实吉林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质量,最终实现三调成果图、数、实地一致,更好支撑实现“批、供、用”相协同的高效化管理需求。

一是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入理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意义。三调形成的成果,一经国家最终确认将成为地方自然资源底数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基础,是“三位一体”耕地保护的基础,是政府有关领导自然资源审计的基础。因此,三调数据的真实、准确、好用对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的管理和运行,都将带来深远的影响。

二是明确要求了我市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的完成时限。我市三调工作目前正处于三调初始成果国家级核查整改结束和国家统一时点更新最终确认成果之前的间隙,时间稍纵即逝,请各地区珍惜,务必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三是各地要秉承实事求是原则开展三调自查自纠工作。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以县级政府为工作主体,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农业、交通、环保等三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县(市)、区所辖的全部街道、乡(镇)、村委会广泛参与,各单位要抽调熟悉实地情况的人员负责具体自查纠错工作。继续保持工作劲头、合理把控节奏,实事求是完成初始成果的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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