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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费目录

来源:财务处   时间: 2020-12-02 14:39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费目录
            2020.12.02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 收费对象 收费标准 备注
1 耕地开垦费 省土地局、财政厅、物价局、农业厅吉土联字[1998]1 占地单位
及个人
占地单位
及个人
占用保护区内耕地,前三年平均年商品产值10--15
占用保护区外耕地,前三年平均年商品产值
3--5
2016年6月1日,按下限收取。(吉省价收【2016】99号)
2 土地闲置费 省土地局、财政厅、物价局、农业厅吉土联字[1998]1 用地单位
及个人
用地单位
及个人
前三年平均年
商品产值2--4
2016年6月1日,按下限收取。(吉省价收【2016】99号)无收费金额
3 采矿权占用费 《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 采矿权人 采矿权人 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不足0.5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74号
4 采矿权出让收益 《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字【2017】35号)
申请采矿者 申请采矿者 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竟得人报价金额为矿业权出让收益;以招标方式出让的,依据招标条件,综合择优确定竟得人,并将其报价金额确定为矿业权出让收益。以协议方式出让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评估价值、类似条件的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 国家、省4:4:2
市、县4:2:4
5 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
用地单位
及个人
用地单位
及个人
土地出让金:有关部门评估
土地租金: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地价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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